首页 >> 新闻美文 >> 正文

科技部关于批准建设媒体融合与传播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技部官网发布时间:2019/11/13 9:26:48浏览量:3239

本信息来源于科技部官网(http://www.most.gov.cn/), 所有相关信息最终解释权归信息发布方所有。
转载声明:本网站所有转载的文章、图片、视频、音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站转载文章均出于非营利目的的、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目的,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与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站所选用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科技部关于批准建设媒体融合与传播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9〕372号


教育部、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具备先进科研装备的重要科技创新基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适应全媒体时代发展需求,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强化科技支撑,经专家评审,科技部决定批准建设“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传播内容认知国家重点实验室”“媒体融合生产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超高清视音频制播呈现国家重点实验室”等4个实验室(见附件)。
    请你们抓紧组织各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科研队伍、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和提升实验研究条件、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做好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科 技 部 
 2019年11月6日

 


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传媒大学

教育部

传播内容认知国家重点实验室

人民日报社人民网

人民日报社

媒体融合生产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新华通讯社新媒体中心

新华通讯社

超高清视音频制播呈现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责任编辑:admin]

网友评论: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